发布于 2024-10-07
1、固定资产摊销在财务处理上称为固定资产折旧,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摊销时涉及累计折旧科目,相应会计分录如何编制?固定资产摊销如何做账?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看它是在哪个部门使用。若是在车间使用则:借: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若是企业在其他部门使用就计入相关科目。
2、借:资产处置损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 净收益: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 资产处置损益科目主要是核算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3、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应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1、税法中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和工作量法。直线法是最简单和常用的折旧方法,它假设资产在每年以相同的金额折旧。例如,如果一台机器原价1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5年,预计净残值1万元,那么每年的折旧额就是/ 5年 = 8万元。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固定资产折旧及净残值的税法规定较为严谨。首先,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处理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稳定性。对于各类固定资产,税法规定了最低的折旧年限,例如房屋和建筑物为20年,飞机等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则为3年。净残值则允许企业自行决定,没有固定的法定标准。
4、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不同的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等大型设备为10年;生产设备和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器具、工具为5年;运输工具(除飞机、火车、轮船)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
5、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可以按照原值的3%或5%来计算。对于内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1条的规定,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之前,应当估计其残值,并从原价中扣除。残值的比例不应超过原价的5%,具体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
6、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看出新税法不再对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做出硬性规定,将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确定权交给企业,但是强调一个合理性,要求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1、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二)所有行业企业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 3 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 ( 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扣除。
2、月份购入的固定资产能加速折旧。加速折旧指的是税法上加速折旧,会计上还是按原来的平均法进行折旧。最后一个季度申报所得税的时候,申报表上可以直接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上进行加速折旧。
3、如果会计上与税法上有差异就在下一年的报税的时候填写,如果没有差异可以不用填。
4、根据2014财税75号文规定,符合上述要求的,可以一次性扣除。
5、购买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可以一次性抵扣的。对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版局关于权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定的可以一次性扣除的情形,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
6、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 条件及标准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可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